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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法院15小时执结一起“花式还款”案件

  发布时间:2018-06-20 17:04:07


        6月19日晚12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吴红接到申请人刘某电话,称被执行人宋某在山西某地宾馆住宿。挂断电话,执行干警立马驱车300多公里赶赴目的地。

        原来,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宋某因生意周转向多年好友刘某借款80万元,约定1年偿还。借款到期后,宋某以各种理由迟迟未还借款,刘某迫于无奈诉至法院,该院判决宋某偿还刘某80万元及利息。与此同时,宋某却突然间“下落不明”。案件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方式多方查询,发现宋某仅有零星存款,其名下再无任何车辆、房产,案件陷入僵局。6月20日,当执行干警突然间出现在宋某面前时,宋某面露惊讶之色,随后依传唤跟随执行干警回到该院执行局。宋某称,自己刚离异没有收入,带着孩子辛苦度日,坚称自己没钱,也无法说出所借钱款的去向。鉴于这种情况,该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将宋某移交拘留所。

        就在宋某刚送入拘留所1小时后,宋某的弟弟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先拿出20万元替姐姐还债,希望姐姐能早日从拘留所出来。他同时提到,之前有一家公司曾给宋某一批红酒抵债,市场价值约50万元,希望能够做申请人工作以酒抵债。考虑到宋某的目前状况,刘某表示愿意接受,但这批红酒仍不足以清偿债务,宋某弟弟又保证在三个月时间内偿还剩余全部债款。截止6月20日下午15点,经过15个小时不间断工作,穷尽司法拘留、以酒抵债、替姐还款等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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