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民法院以“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为重点,坚持立足本院实际、务求实效,将审判与执行紧密结合起来,将“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追求目标,将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作为排查矛盾、掌握维稳信息的主要渠道常抓不懈。
我院法官改变以往“结案即了事”的工作思路,在判案的同时考虑判后的执行,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案件回访,及时解决纠纷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缓解了案件调解或判决后难以或无法执行的问题。
我院法官们判案时注重判后自动履行和执行的意识在不断提高,案件回访数在不断增多,案件自动履行率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对可能发生的新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案件回访中,法官们心系群众、不辞辛苦,注重以人性化、情感化的方式,从当事人利益出发,将回访工作做细、做到位,他们的努力缓和了当事人间的对立情绪,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审判作风,体现了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法院权威。案件回访制度的切实落实,体现出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党的领导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