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华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并监督执行,促进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在该院执行局执行的胡某诉张某、曾某(系夫妻)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家住新华区某村张某、曾某家屋外的防盗窗占用胡某的地基上空,并多次阻碍其正常施工,致使胡某家无法正常修建房屋。双方诉至法院,生效判决后,因张某、曾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排除妨碍义务,且不配合法院执行,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执行局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曾某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要求其将屋外不合理安装的防盗窗拆除并不得再阻碍胡某家正常施工。经多次的释法析理工作无果后,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该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邀请当事人居住地村委会相关人员参与执行工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以及工作人员的轮番疏导下,被执行人最终愿意将防盗窗拆除。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但获得当事人的称赞,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威严,并为今后开展执行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