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为确保“两抢一盗”活动顺利开展,我院行动迅速,布置周密,落实到位,并作出了三项决定,制定了五项措施,使打击“两抢一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项决定:一是决定由副院长武国立任组长,两庭庭长(刑事庭、少年庭)为副组长,成立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用电话和传真,建立指挥系统和信息网络;二是决定制订《我院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步骤和要求;三是决定优先保障专项活动期间所需人员、车辆、费用和通讯工具,全院一切工作为“两抢一盗”活动开绿灯。
五项措施:一是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力量,使刑事庭、少年庭人员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11人。二是配齐配足办案设备和资金。为“两庭”增加办公用房2间,并配备电脑6台、车辆3台,其中专用囚车一台。同时,在资金紧张情况下,院里划拨专款40万,确保办案经费。三是开辟办案快速通道。组建专门合议庭重点讨论合议重大、疑难案件;审委会打破常规,改变一往定期等案框框,凡是“两抢一盗”案件,不拘时间,随时汇报,随时研究,确保办案效率。四是对现存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定案、定人、定时间,快审快判,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打击力度。五是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击中要害;对上级督办案件,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掌握进度,确保限期办结,及时上报。
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3件331人,其中“两抢一盗”案件56件88人,全部审结,结案率达100%。在审结的“两抢一盗”案件中,审结“两抢”案件24件53人,盗窃案件32件35人,按简易程序在15天内审结21件,按普通程序在20天内审结35件,快速有力的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为维护市区社会治安秩序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