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被执行人终于写下了悔过书并将款项支付给申请人。
2016年4月10日,被告魏某与吴某发生交通事故。经生效判决,魏某向吴某支付14775.12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其到法院并邮寄执行通知书,但魏某始终不配合执行。6月26日早晨4点多钟,该院3名执行干警赶至魏某家中,要求被执行人魏某到法院说明情况,但魏某拒不配合,其妻女强行阻拦,撕衣服、抱大腿妨碍执行。魏某躺在地上不动,法院干警将200多斤的魏某抬至车内。魏某在车上多次问工作人员姓名并态度蛮横、嚣张。到法院后经执行干警训导,魏某写下了悔过书,并将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该案件历时5个小时的执行圆满结束。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全程在场,为该院干警的执行力所折服,被干警们的一言一行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