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快停车!我们是新华区法院执行局的,现在要求你立刻停下车配合我们工作!”2017年6月1日,在市区的南环路上,执行干警拿着对讲机,开着鸣笛大声对该车驾驶员崔某喊话。
申请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在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高某货款160万,但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所判决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崔某一直在规避执行,多次联系都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迅速冻结了其公司银行账户后查询流水发现在判决后仍然有钱款进出,这就掌握了崔某涉嫌拒执罪的证据。
6月1日,新华区法院干警赵寰宇一行人正在执行案件,碰巧发现崔某驾驶的车辆,执行干警立刻鸣笛追去,这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被执行人崔某迅速被执行干警控制并带回法院,可崔某仍然态度蛮横,拒不还钱。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崔某被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将涉嫌拒执罪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