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共为57名新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进行信息核查,经认真核查,57名人大代表无一名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新华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展,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该院对参与选举的候选人进行了诚信审查,核实候选人是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理当带头维护民众的利益,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老赖”有损民众利益。所以,一个具有失信行为的人,根本不具备担任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资格。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老赖”,还容易产生恶劣示范效应,不利于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被列为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不予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担任的在换届中以法定程序予以罢免、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