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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司法服务"三农"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8-25 10:19:50


    新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通过三项措施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优先审理涉农案件。二是便民利民促和谐。组建流动法庭,坚持巡回办案,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关注弱势群体。三是开门纳谏倾听农民需要,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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