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婚姻法》的决定,我院组织各部门领导及干警在院观看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厅审判员韩梅同志作的学习《婚姻法》的辅导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是调整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部法律涉及千家万户,规范每一位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与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逐章逐条的讲解了新修正的《婚姻法》,使广大干警深入了解了《婚姻法》的修正过程和主要内容。提高了大家落实“依法治国”,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准确地掌握婚姻法的内容,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宣传贯彻婚姻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婚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新婚姻法对有些问题的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通过司法实践进一步具体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已经给予关注。希望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尽早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以指导司法实践,使婚姻法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