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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现场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22-07-21 18:20:14


      7月18日,被执行人朱某主动来到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2万元现金、3万余元转账交付给申请人李某,历经6天,这一起合同纠纷全部执结完毕。

      原来,被执行人朱某欠付申请人李某合伙款本金79655元,双方达成和解,但朱某仅归还了部分本金,并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剩余还款义务,经多次索要未果后,李某于7月12日向新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王亿宁在收到案件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向被执行人朱某释法明理,讲明若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依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孩子的上学、考公务员等问题,逐步突破朱某的心理防线。最终,朱某于7月18日当日将剩余欠款全部支付给李某,案件至此全部执结。

      新华区法院始终坚持大案不放松,小案不小办的办案思路,以“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构建和谐社会之源”为主线,主动对案件进行梳理,及时繁简分流,针对执行标的额小的案件强化分析、狠抓调解、快办快结,树立自动履行的良性社会价值导向。

责任编辑:陈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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